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共建研发中心在支持学科建设、汇聚人才队伍、推动创新驱动、促进校企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等方面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教科技〔2022〕77号)《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119 号)《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